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书刊、资料赔偿规定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图书馆书刊、资料赔偿规定
为确保学院书刊、资料完整无损,规范借阅人行为,最大限度延长书刊、资料使用期限,特制订本赔偿规定。
一、遗失图书,应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刊,不能赔偿原版书时,在新华书店购买价格高于原书的同类书籍赔偿(附新华书店购书小票),成套或成卷的书籍如遗失其中的一册或数册,按整套赔偿,余下各册归赔偿人所有。
二、损坏书刊者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损坏情况影响书籍内容完整者应赔偿新书,原书归赔偿人。
2.污损或撕破图书而不影响书刊内容完整者,按书价50%赔偿。
三、遗失书刊已赔偿后,又找到原书者,由图书馆在原书上加注证明,原书归赔偿人所有。
四、如有借书到期未还产生逾期的,暂时冻结逾期账户借书功能;归还图书后,恢复借书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