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6 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暨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
行动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专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6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 号)及学院《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百日攻坚” 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统筹推进实验室安全标准化管理与风险隐患闭环整治,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 2026 年度我校实验室安全及“百日攻坚”行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四级安全责任
各二级学院、中专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和 “三管三必须” 要求,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职责与责任人,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到事,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二、开展全覆盖自查,实现隐患闭环整改
各二级学院、中专部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 年)》及学院 “百日攻坚” 行动方案,开展全覆盖、起底式自查自纠,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分级分类台账。对排查隐患立行立改,限期问题制定专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时限、完善预案,实行销号闭环管理,实现隐患动态清零。
三、自查范围与内容
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实训场所、试剂库房、气瓶间、废弃物暂存点、辐射场所、高温、高压、特种设备使用区域等,做到场所全覆盖、人员全覆盖、危险源全覆盖、环节全覆盖、时段全覆盖。
1.教学实验室、实训场所作为核心自查区域,重点核查四级责任体系健全性、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及责任追溯情况,确认安全管理制度正式发文、动态更新且覆盖全面;
2.严格检查安全准入制度执行,确保未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严禁进入,师生、新生、新进教师及外来人员培训考核全覆盖、记录可追溯;
3.规范实验过程管控,查看操作规程上墙执行、高危实验审批监护、个人防护穿戴情况,确保实验区域整洁、通道畅通;
4.核查消防器材、通风橱等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应急预案可操作、演练到位,安全标识齐全醒目;同步排查区域内危险化学品、气瓶等危险源管控情况,规范废弃物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
5.试剂库房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自查,核查采购、备案、存储等全链条台账,确保账物相符,严格落实专库专柜、分类分区、“五双”制度,严禁超量存放、违规操作,同时检查库房消防、通风、防爆设施完好性及安全标识规范性;
6.气瓶间重点检查气瓶固定、远离热源、通风标识等情况,确认气瓶定期检验、防倒防漏、减压阀合格,严禁混放、暴晒,落实专人负责及操作规范,核查相关管理记录完整性;
7.废弃物暂存点重点排查各类实验废弃物分类收集、专用容器存放、规范标识情况,确认暂存合规,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且记录完整,严禁私自倾倒、丢弃、掩埋;
8.辐射场所、高温、高压及特种设备使用区域,重点核查辐射设备、特种设备登记备案、定期校验情况,操作规程上墙、专人操作,防护设施到位、运行正常,安全警示标识清晰,应急处置措施可行。
四、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华
副组长:张中柏
成 员:何 杰、张旭红、张建国、柳爱明、王玺年、
田启会、王小龙、张 忠、张君智、王 淏、
巨江澜、陈创业、杨 喆
五、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全面自查自纠(即日起—5月20日)
1.实验室自查:各实验室负责人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 年)》逐项自查,填写《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实验室风险源台账汇总表》《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一室一表)《实验室特种设备与高危设备登记表》《废弃化学试剂清单统计表》,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逐项记录、现场拍照;
2.二级单位复查:各二级学院、中专部对所辖实验实训室全面复查,复核隐患、明确等级、落实责任、制定措施、限定时限;
3.立行立改:对立即能整改的隐患(如标识缺失、杂物堆积、防护不到位等)当场整改、闭环销号、留存前后对比照片;
(二)校级检查与重点核查(5月25日—5月29日)
1.学校领导小组组织全覆盖检查和重点实验室必查(高风险、危化品集中、气瓶间、辐射场所等);
2.对重大隐患(红区)、弱项短板、整改滞后单位进行重点督办、约谈问责、挂牌整治,责令限时整改;
3.校级检查工作完成后,各二级学院、中专部须规范撰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全面梳理自查过程、隐患情况、整改措施及成效,明确长效管理举措,全面反映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全貌。
(三)总结报告与材料报送
1.各二级学院、中专部于2026年5月25日前提交《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实验室风险源台账汇总表》《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一室一表)《实验室特种设备与高危设备登记表》《废弃化学试剂清单统计表》,自查前后对比照片;
2.各二级学院、中专部于2026年6月5日前提交《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6年9月25日前提交《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
3.报告须真实完整、数据准确,未完成整改事项须专项说明。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同步报送。
六、强化督导检查,健全长效机制
1.学校将实验室安全纳入 “百日攻坚” 行动重点督查内容,组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与回头看,对自查不力、隐瞒不报、整改滞后、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约谈问责、严肃追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2.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本质安全。以此次自查为契机,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能力,完善责任体系、制度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应急管理体系,推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常态化,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特此通知。
联系人:施典龙 联系电话:13639359003
报送邮箱:283785330@qq.com
报送地址:黄羊东校区1号教学楼214办公室
实验室与实训基地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