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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年-2025年)》等工作部署,结合全省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紧密结合“四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建成大中小幼一体化法治教育体系,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格局,教育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内容形式更加丰富,组织保障更加健全,教育机制更加完善,普法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省级教育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市(州)、县(市、区)教育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进一步健全和优化。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师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为本,结合不同地区和对象特点,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努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广大干部师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普治结合,深度融入法治实践,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普法的首要任务,列入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和领导干部述法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教师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台、报刊、“两微一端”等各类平台,着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宣传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全国同步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宪法晨读”“宪法卫士”专项行动计划等系列活动。推进宪法文化建设,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和少先队入队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国旗下演讲、主题班会(团课)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持续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每年五月份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宣传格局。将民法典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列入领导干部学法普法清单,作为广大师生学法用法重要内容,推动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学好用好民法典。

(四)深入学习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位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网络安全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深入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宣传公共卫生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科学技术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防止家庭暴力、野生动物保护、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毒品侵害、税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涉外法律法规。在学习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牢法治意识、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的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衔接协调,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和考核党员内容,持续引导全省教育系统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重点举措

(一)深入推进教育行政部门日常学法用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将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内容列入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的年度学习规划,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治内容。持续加大干部法治培训力度,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通过参加在线法治学习、考试,现场、网络旁听法庭庭审等方式,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培训。

(二)大力提升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研究制定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知识要点,健全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机制,将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学校引进专业法律人才,通过定期培训、挂职锻炼、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学校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完善法学教育体系,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训计划2.0;鼓励支持高等学校加强法学与相关学科融合建设,支持高等学校实施“法学+”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加快发展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将高等院校法治课程与大学生学分对接,确实推动高校依法治校在教学各环节中落地落实。

(三)着力增强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持续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力争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推动各地各校开展教师全员法治教育培训,确保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培训。推动学校配备与课程设置相当的法治课专业教师,逐步提高法治课专业教师在思想政治课教师中的比例。充分发挥甘肃省法治教育培训与研究中心作用,打造一批法治课精品在线课程,探索建设融媒体法治公开课,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将优秀法治课教师纳入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在有关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中加大支持力度。

(四)分类提高学生法治素养。以《甘肃省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法治教育体系实施方案》为抓手,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法治教育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阶段。幼儿教育阶段。以安全教育和爱国教育为主线,为幼儿创设丰富有趣的生活教育环境,通过生活化、游戏化的教学方式,培养幼儿的是非观念、诚信观念。义务教育阶段。初步了解宪法知识,初步树立法治意识,初步了解个人成长、校园安全、家庭安全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知识,初步了解道路交通、消防、禁毒、环境保护等公共事务的法律原则,初步形成依法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意识。高中(中职)教育阶段。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识,深入理解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基本制度,加深对公民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认知,了解选举制度和重要法律规定,认知法治与民主的关系,加强对民法典相关内容的学习,了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与职能,理解法官、检察官对维护司法公正的价值。普通(职业)高等教育阶段。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内涵,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道路选择和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内容与机制,了解法治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国情基础,深化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与理解,加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及民事、刑事、行政法律等常用的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增加普法志愿服务、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等法治实践,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五)认真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将学讲宪法活动作为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健全教育机制,加强指导监督,推动活动全覆盖见实效。完善学习方式,提供多元化、便捷化宪法学习渠道。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特色活动,健全活动机制,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在国家宪法日(12月4日)举行全体师生参加的特别升国旗仪式,开展宪法晨读活动,上好宪法教育课。鼓励学校成立“宪法卫士”宣讲团,引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假期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契机学习宪法、参与宪法实践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六)全面加强教育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文化墙、走廊、橱窗、电子屏、网站、微博、微信等有效资源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理性上网、安全上网。推进教育公益普法,将普法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重要内容。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歌曲、舞蹈、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情景剧展演、志愿活动、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强化家校共育,鼓励学生与家庭成员交流分享法治学习成果。

(七)积极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辐射带动周边学校开展法治实践教学。试点开展网络法治实践教育,各地教育部门要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确保每个学生每年法治教育实践不少于2课时。根据《甘肃省专门学校建设方案》要求,建立科学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预防矫治体系。2025年以前,在兰州市、张掖市、庆阳市、天水市分别建立一所专门学校,覆盖全省东、中、西地区,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建设专门学校。

(八)健全完善法治教育协同工作机制。健全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和普法志愿者工作机制。推动各地各校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必须配备法律顾问,无条件的由学区内法律顾问兼任,高等学校要设立独立法治工作机构并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学校加强与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交流沟通,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配合推进社区和家庭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统筹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协同教育格局。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省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将普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科学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普法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校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加强日常指导和督促,推动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经费保障。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省教育厅设立普法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教育行政部门、校长、法治课教师法治素养和能力提升培训。各地各校要设立青少年普法专项经费,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支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三)优化考核评价。将学校法治教育的水平与成效纳入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整体督导评估。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各类荣誉性表彰要向优秀法治课教师倾斜。各地各校要将普法工作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相衔接,以考核促进普法责任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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